用住房公積金貸款需要以下手續:
1、個人身份證明。
2、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
3、家庭穩定經濟收入證明
4、購買住房的合同。
5、用於擔保的抵押物、質物清單、權屬證明。
法律客觀:《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七條
申請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應當提供擔保。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準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
準予貸款的,由受委托銀行辦理貸款手續。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