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學生在校期間的國家助學貸款由國家財政貼息,畢業後利息由畢業生本人支付。支付利息的起始時間為2008年8月1。在校期間還款,無需學生支付利息。
不按時還款,銀行不僅對妳罰息,妳的個人信用也會產生不良記錄,載入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數據庫信息全國聯網。如果個人再次辦理銀行業務,尤其是房貸、車貸,銀行會慎重對待,很有可能會提供抵押和擔保,降低貸款額度,或者提高貸款利率,甚至拒絕貸款。隨著“個人征信”制度的完善,不良信用記錄將嚴重影響以後的就業、工作和生活。同時,銀行和學校有權向媒體和網絡公布其不良信用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