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在簽訂續貸合同時,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中的任何壹方均可憑授權委托書辦理。
3.共同借款人:原則上共同借款人為借款學生的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入學前戶籍必須與借款學生本人相同。
4.當共同借款人不是父母時,他必須在25至60歲之間。如果共同借款人超過60歲,請更換共同借款人。
5.生源地助學貸款初次申請所需材料:密封申請表、個人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證、高校錄取通知書(學生持學生證)及以上材料復印件;本人及共同借款人的戶口本只需出示,無需復印件;資助中心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