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財政部、教育部、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進壹步完善國家助學貸款政策的通知》(2021164號)要求,解除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後顧之憂,已向國家開發銀行申請助學貸款的學生,可根據實際需要申請增加。
已簽訂國家開發銀行辦理的國家助學貸款借款合同的學生,須於6月20日10前登錄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網上系統,進入“貸款申請”功能查詢相關說明並提交申請。申請提交後,不能修改或撤銷。請謹慎提交。
申請退學視為本人承諾按照國家助學貸款合同的有關規定履行自己的義務。請務必在充分了解國家助學貸款新老政策的基礎上,結合自身需求,合理適度增加貸款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