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給予農業企業或合作社貸款補貼、購買補貼、糧食補貼和農資綜合補貼。
自2003年以來,主要的農業補貼包括:糧食直補、農資綜合補貼、標準化養豬場(小區)建設、農業保險補貼、糧食最低收購政策、退耕還林補貼、草原生態保護補貼等等。
1.已通過虎林口岸的外貿企業仍實行分類定額納稅。經港口委員會批準。
2.凡在虎林建設的蔬菜水果供應基地,從事對俄直接批發業務和對俄旅遊購物市場商品業務的,自開業之日起壹年內免征各種稅費。
3、港口的檢驗費按省內其他港口的低標準收取。
4.壹般口岸查驗部門不查驗進出虎林口岸人員攜帶的包裹。
5.虎林港年貨運量超過5000噸的,年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