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支持國家商品儲備業務發展,自2011 1至2012 1,對商品儲備管理公司及其直營倉庫的資金賬簿免征印花稅;承擔商品儲備過程中的書立購銷合同免征印花稅。
借款合同不屬於上述合同和憑證。印花稅應當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