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不可以,因為賠償合同僅僅是債權憑證,並非物權憑證。作為抵押物顯然價值不大,操作性較復雜,當然具體還要問貸款銀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六條 土地補償費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歸地上附著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補助費必須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