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如果貸款已經通過審批,房款暫時放不下,那麽即使業主再著急,也只能耐心等待貸款,而不能“壹房二賣”,把房子賣給別人。
3.如果貸款沒有得到銀行的批準,妳可以通過向朋友和親戚借款或抵押貸款來籌集房款,並支付給房主。但是,如果您無法收取房款,則只能取消“購房合同”。
4.在這種情況下,具體違約行為取決於與業主簽訂的《購房合同》的相關條款。壹般來說,如果因買方個人原因無法辦理銀行貸款,買方可以不承擔違約責任。此時他可以與業主協商解除合同,業主將返還他已支付的首付款。
5.如果業主認為自己有違約責任並要求支付違約金,必須以購房合同中的相關約定為依據,否則他將有權拒絕支付違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