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在行政訴訟中敗訴的,應當追究如下責任:人民法院判決後政府敗訴的,政府應當履行行政賠償、行政補償或者其他行政給付義務。政府拒不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第九條* * *賠償義務機關有本法第三條、第四條規定的情形之壹的,應當給予賠償。賠償請求人應當先向賠償義務機關提出賠償請求,或者在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時壹並提出賠償請求。《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第十二條提交賠償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壹)受害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工作單位、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二)具體要求、事實依據和理由;(三)申請的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