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可以實現該功能的業務有:
1.與用人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後提取(辭職)且未重新就業(未繼續異地繳存)並封存半年;
2、購買自住住房(商品房)提取(本人);
3、購買自住住房(商品房)的提取人(配偶);
4、購買二手自住住房提取(本人);
5、購買二手自住住房提取(配偶);
6、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提取情況;
7.償還商業貸款的提款(僅支持建行、鄭州銀行、農行的商業貸款);
8.無房提取(租房);
9.退休退出(包括提前退休);
10,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提取;
11,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