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茲由本人向xxx借款xxx元,大寫:xxx圓整,本人已於xx年xx月xx日收到xxx支付的款項xxx元,大寫:xxx圓整。該款項期限至xx年xx月xx日。利息按照xx%/年或月計算,不足1年的按照實際天數計算。現本人願意以本人擁有的xxxx的所有權抵押給xxx,抵押範圍為借款、利息及其他相關利益。
借款人:xxx
xx年xx月xx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條 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壹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第六百六十九條 訂立借款合同,借款人應當按照貸款人的要求提供與借款有關的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