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正常貸款,借款人能夠履行合同,且無充分理由懷疑無法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息;
(2)註意貸款。雖然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償還貸款本息,但存在壹些可能對還款產生不利影響的因素;
(3)次級貸款,借款人還款能力存在明顯問題,完全依靠其正常經營收入無法足額償還貸款本息。即使實施了擔保,也可能造成壹定的損失;
(4)可疑貸款,借款人不能足額償還貸款本息,即使落實擔保,也絕對會造成更大損失;
(5)損失貸款,在采取壹切可能的措施或壹切必要的法律程序後,本金和利息仍然不能收回,或只能收回極小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