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購房者的原因不讓用 公積金貸款買房 應及時提供真實貸款資料或修補不良記錄,轉尋商業貸款;因開發商的原因不讓用公積金貸款買房可以要求開發商退還首付及定金,並支付相應的利息損失。《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五條住房公積金應當用於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第二十六條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準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準予貸款的,由受委托銀行辦理貸款手續。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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