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借款人購買的住房必須是自住,且具有本市常住戶口或有效身份證件。
2.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住房公積金正常繳存6個月以上。
3.借款人有穩定的經濟收入,無不良信用記錄。
4.支付的總房款比例不低於規定的首付款,且具有按規定償還貸款的能力。
5.具有公積金繳存地和購房地住房保障局出具的房屋登記信息證明。與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擔保公司認可的房地產抵押,約定選擇管理中心指定的還款和擔保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