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法律規定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的* * *債務由夫妻雙方共同償還,但也有例外:1。如果妳能證明妳老公的貸款沒有用於妳老公的* * *生活,那麽這部分貸款默認是妳老公的個人債務,妳不需要償還;2.因為妳老公的貸款是在妳不知情的情況下辦理的,也就是說妳沒有在借款合同上簽字,也就是說別人偽造了妳的簽字,是無效合同。這部分責任應該由妳老公和他妹妹來承擔。如果妳能想辦法拿到信用社的借款合同,妳可以去公安局舉報妳老公和他妹妹騙貸,也可以通過法院起訴。當然,妳也可以通過人民銀行舉報信用社違規發放貸款。無論哪種方式,我建議妳聘請專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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