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定代表人在股東不知情的情況下以公司名義借款、簽訂合同,股東無需承擔責任。2.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對外活動應當按照公司章程和制度進行,壹般無需股東同意。如果公司章程規定某壹事項必須經股東大會批準,則在開展此類活動時只需征得股東大會同意即可。股東對公司的責任是足額出資。只有出資不足,妳才承擔責任。1.現在的公司都是有限責任公司,公司對外責任以公司註冊資本為限,股東不需要承擔責任。2.股東出資未達到註冊資本的,對不足部分負責。這個責任與法定代表人在股東不知情的情況下,以公司名義借款、簽訂合同無關。
法律依據
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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