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和國擔保法》第三十三條規定,抵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本法第三十四條所列財產的占有,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不動產證可以作為抵押物,在銀行抵押貸款。不動產證抵押貸款需要滿足壹定的條件,如不動產是抵押人所有,不動產產權和使用權沒有爭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