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信托公司對委托人的資格及其合法擁有的房地產進行評估。
3.通過評估後,信托公司將根據委托人的需求,在相關法律法規的約束下,設計開發相應的房地產信托產品。
4.委托人、受托人和其他當事人(如受益人、借款人、擔保人等。)簽署信托合同、借款合同、擔保合同等相關法律文件。
5.委托人交付信托財產,並按照信托合同的條款和有關規定向受托人辦理抵押、轉讓或信托登記手續。
6.受托人應當為實現信托目的和受益人的權益,嚴格按照信托合同的約定管理、運用和處分信托財產。
7.信托結束時,受托人應當按照信托合同的約定,向信托當事人分配信托財產和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