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和使用公積金貸款,要求申請人具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還款能力,同意提供經批準的貸款擔保方式,公積金在申請公積金貸款所在地處於正常繳存狀態;除申請轉公積金的貸款外,無未償還貸款或其他債務;《房屋所有權證》或《房屋預告登記證》已經簽發並可以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商業貸款正常還款,無逾期還款記錄。
法律客觀性:
住房公積金條例
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是否發放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
準予貸款的,受委托銀行應當辦理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