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貸款金額=借款人及配偶月工資×35%×12×貸款期限。
(1)按借款人及其配偶月工資之和計算貸款額度時,借款人及其配偶正常繳納住房公積金;壹方在繳納住房公積金時只能按照壹方的“月薪”計算貸款金額。
⑵“借款人及配偶月工資之和”中的“月工資”是指正常繳存公積金的工資基數和當月或上月穩定的實際月工資,以較低者和較高者為準。
2.每月還款額不得超過上述“月工資總和”的50%;
3.自住型商品住房的貸款額度應小於購房總價減去國家規定的首付款;二手房貸款額度不得超過總房價的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