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有關決定的通知》,自2010 10 1起,個人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該住房屬於家庭唯壹住房的,減按1%的稅率征收契稅。對個人購買90平方米以上144平方米以下,屬於家庭唯壹住房的,減按1.5%的稅率征收契稅。其他房屋按3%的稅率征收契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