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經紀機構應當符合下列條件:(1)有自己的名稱和組織機構,房地產經紀機構名稱中應當標明“房地產經紀”字樣,專門從事房地產經紀活動;(二)有固定的經營場所;(三)有符合要求的註冊資本;(四)設立機構中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證書》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協理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證書》的人員數量符合房地產經紀機構類型的要求;(五)國家法律和工商登記管理規定的其他條件;去工商局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