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在臨商銀行開立結算賬戶,具有穩定的經營收入及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三)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及產業政策;
(四)借款人從事種植業的,必須擁有以土地承包合同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的可耕種的土地,未來可持續生產經營期限在2年以上(含2年);從事果品收購、儲存的,必須供應經營性證明等;
(五)臨商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