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廣東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發文指出,國務院《居住證暫行條例》頒布實施已有壹年多,在暫住地居住的內地居民主動及時申領居住證的現象較為普遍。需要辦理機動車登記的居民,可持居住證向公安交警部門提出申請,充分享受辦理機動車登記的便利。因此,廣東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對《通知》規定的政策進行了調整:5月17日至5月1日,停止憑《流動人口居住證登記回執》辦理機動車登記業務;在暫住地居住的內地居民,其申請辦理機動車登記業務的身份證明為《居民身份證》或《臨時居民身份證》,以及公安機關出具的居住地和暫住地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