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總價2100元,分期3500元,利率0.66,不超過銀行利率4倍,合法。如果購買手機時沒有簽訂相關分期合同,也沒有被告知需要支付利息,那達飛公司涉嫌欺詐,消費者協會投訴或者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五十四條下列合同,當事人壹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解除:
(壹)由於重大誤解;
(2)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
壹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不得撤銷當事人的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