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
第十四條貸款調查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壹)借款人的基本情況;(二)借款人的收入;(三)貸款用途;(四)借款人的還款來源、還款能力和還款方式;(5)擔保人的擔保意願、擔保能力、抵(質)押物價值和流動性。
第十五條貸款調查應以實地調查為主,間接調查為輔,采取現場核實、電話詢問、信息咨詢等方式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