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商品房買賣雙方應當在房地產交易後壹個月內,持房屋買賣合同等文件到房地產交易所辦理銷售過戶登記。辦理登記需要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商品房買賣合同等證件材料。
3.商品房買賣雙方在接到交易所的過戶通知後,需要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本、印章等。,繳納手續費、契稅、印花稅後即可辦理過戶手續。
4.辦理完過戶手續後,買受人應在三個月內持房地產交易所出具的買賣契約向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區(縣)房屋土地管理局申請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