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材料如下:
購房人需提供:身份證、婚姻狀況證明、戶口本、經濟收入及個人資產證明、專業證書、大專以上學歷證明、房屋買賣合同、首付款發票(期房交房需提供)、交房證明原件(如房屋質量保證書)。壹手現房是必須的)、房產證(房產證、土地使用證)。二手房需提供)、原貸款余額清單或上期還款計劃表(需提供其中壹份)、原貸款購房借款合同原件、郵政儲蓄所個人結算賬戶(存折)。
其他自然人或法人為收購人提供階段性擔保的,擔保人應經銀行審核,並按銀行要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銀行審核後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