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票應該是使用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妥善保管發票。發現發票丟失情形時,應當於發現丟失當日書面報告稅務機關,並登報聲明作廢。此規定適用於使用發票的單位和個人。對付款方丟失發票的情形未做規定。
作廢後可以再開,需要臨時使用發票的單位和個人,可以直接向經營地稅務機關申請代開發票。需要提交的資料包括代開發票申請表和稅務登記證副本,自然人提供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依法不需要辦理稅務登記的單位提供組織機構代碼證。經辦人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