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扣劃借款人個人公積金賬戶,再扣劃借款人配偶個人公積金賬戶,最後扣劃與借款人貸款關聯的銀行儲蓄賬戶。
借據
借款人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到昆明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分中心、管理部開具昆明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個人貸款證明。
延長數據處理時間限制
公積金貸款應當自受理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給予是否放款的答復,未批準的貸款受理機構應當及時通知借款人;對於資料不全的貸款申請,中心接待人員可不予受理,並告知貸款申請人補齊資料後再申請。
參考昆明公積金管理中心-業務指南-公積金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