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貸款對象及條件\n(壹)貸款對象\n在本市城鎮已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貸款規模的樓盤購買在建住房,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壹年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個人。\n(二)貸款條件\n1、有正當職業和穩定的經濟收入,具備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和意願,資信良好;\n2、有經登記合法有效的《xx市商品房買賣合同》;\n3、有不少於購房總價款30%的自籌資金;\n4、同意用所購住房作抵押;\n5、同意辦理貸款綜合保險;\n6、有保證人(售房單位)同意為其擔保至領取《房地產權證》,並進行房屋他項權利抵押登記後交貸款銀行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收存;\n7、公積金管理中心規定的其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