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行房地產評估和貸前調查審批。
◆通過審批,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發放貸款,借款人按合同約定定期償還貸款本息。
◆結清貸款本息,收回抵押房屋。
材料:
(1)身份證件(包括身份證、軍官證、戶口本、暫住證等。);
(2)配偶的身份證明(包括身份證、軍官證、戶口簿、暫住證等。);
(3)收入證明(銀行規定格式)和收入流向證明;
(4)結婚證(結婚證、單身證、離婚證或離婚判決書);
(5)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