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的規定,個人因從事經營活動所取得的貸款利息,屬於個人所得稅的應稅項目之壹,應當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但是,如果個人因從事經營活動所取得的貸款是用於家庭住房裝修,可以享受個人所得稅減免政策,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因此,如果銀行將裝修貸款發放給私人用於家庭住房裝修,則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但是,如果貸款用途不是用於家庭住房裝修,則需要按照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