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看是不是因為不可預知的原因造成的,比如地震中貸款人死亡,或者三鹿突然發生重大事故,企業倒閉,所以信貸員無法做出貸前或貸後的判斷。如果是這種情況,信貸員沒有責任。第二,看是不是違反銀行規定造成的,比如疏於工作,不認真對待工作,不按規定程序辦事。如果是,將進行行政處罰。扣獎金,降職,甚至辭退,等等。壹般這樣的情況要內部按比例承擔,包括信貸員和審批人員。第三,看是不是故意編造數據,與借款人串通惡意騙取貸款造成的。如果是,就是金融詐騙,可以向法院起訴信貸員。嚴重的不僅可以要求信貸員還款,法院還可以判他刑。這時候也要看審批人員是否也要承擔壹定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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