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主債務履行期屆滿,意味著債務人償還貸款本息的最後期限已到。履行期屆滿後債務人仍不履行主債務的,保證人應當承擔保證責任。
3.債權人(銀行)有權在主債務到期之日起兩年內隨時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兩年內債權人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責任消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