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銀行貸款簽了合同是可以反悔的,但需要承相應的違約責任。在銀行未放款前,貸款人可以與銀行協商不放款的事宜,在商協得當的情況下,貸款人需要承擔的違約責任很少甚至沒有。若銀行已經放款,貸款人需要退回所有貸款,並且承擔貸款合同中約定的違約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二十二條 當事人約定由債務人向第三人履行債務,債務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向債權人承擔違約責任。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第三人可以直接請求債務人向其履行債務,第三人未在合理期限內明確拒絕,債務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的,第三人可以請求債務人承擔違約責任;債務人對債權人的抗辯,可以向第三人主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