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銀行貸款簽借據與銀行簽訂了《借款合同》,只表明雙方達成了借款的協議,但並不等於銀行就把貸款給貸款人,即不等於借款人收到了銀行的貸款。借據是銀行向借款人發放貸款的憑據,表明銀行已於xx年xx月xx日向借款人發放了多少貸款,也表明借款人已經收到了銀行的貸款。可見,借據是應當有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四條 合同是民事主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的協議。
婚姻、收養、監護等有關身份關系的協議,適用有關該身份關系的法律規定;沒有規定的,可以根據其性質參照適用本編規定。
第四百六十五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