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貸款利息可以開具發票,企業向金融機構支付借款利息應以發票作為稅前扣除憑證,金融機構利息結算單也暫可作為稅前扣除憑證。企業向金融機構支付的手續費支出應以發票作為稅前扣除憑證;根據《營改增試點實施辦法》的規定,納稅人接受貸款服務是不得抵扣進項稅額的,同時,納稅人接受貸款服務向貸款方支付的與該筆貸款直接相關的投融資顧問費、手續費、咨詢費等費用,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