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情形之壹的,銀監會除按照有關規定采取監管措施外,還可以按照《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的有關規定對貸款人進行處罰:①發放不合格的個人貸款;②簽訂的借款合同不符合《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的;(三)發放貸款的用途不符合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發放個人貸款用途不明或者未按規定加強貸款發放管理的;(4)將所有貸款調查事宜委托給第三方;(五)超越或變相超越貸款權限發放貸款;6.以虛構情節指使借款人獲取貸款的;⑦借款人違反借款合同的行為應被發現而未被發現,或被發現後未采取有效措施;(八)嚴重違反《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的審慎經營規則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