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孟女士是江蘇省昆山市壹家合資公司的部門經理。她現在已經在這個城市工作三年多了,但考慮到父母都在湖南長沙,她決定在老家買房。第壹,可以提高她父母的生活質量。二是方便她以後回家照顧他們。孟女士的公司壹直給員工繳納住房公積金,她也從未使用過。在老家買房的時候,她想用公積金買個案子。分析孟女士公積金已繳存三年以上,符合辦理公積金貸款條件。但是因為她買房的地方和公積金繳納的城市不在壹起,所以她還是不能用公積金貸款買房。
上一篇:某公司註冊資本50萬元,後增資至15萬元。我能從銀行貸款多少?下一篇:銀行貸款房產評估價是銀行自己評估的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