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議性質:“無論交付與否都要付款”是項目公司與項目有形或無形產品的買方之間的長期無條件供銷協議。與傳統的貿易合同或服務合同的本質區別在於項目產品的購買者購買產品的絕對性和無條件的義務。“交貨或付款協議”是在獲得產品後才履行協議規定的付款義務。
根據合同法的原則,當事人之間的約定,只要不違反強制性的法律法規,就是有效的。這個“交貨或付款協議”屬於這個,屬於當事人之間不違法的協議,所以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