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如果確實無力償還,應與貸款機構協商延長還款期限或分期償還;貸款機構向法院起訴並勝訴後,在履行期間未履行法院判決的,將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在受理強制執行時,會依法查詢出借人名下的房產、車輛、有價證券及存款;如果出借人名下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決,逾期還款等負面信息將被記入個人信用報告,並被限制高消費和出入境,甚至可能被司法拘留。
法律依據:《貸款通則》第二十壹條貸款人必須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經營貸款業務,持有中國人民銀行頒發的《金融機構法人許可證》,並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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