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規定,兩個人結婚不是必須的。妳可以以壹個人的名義借錢,但如果用於共同生活,雙方都應該承擔債務。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即使雙方離婚,也應對共同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法律客觀性:
《民法典》第壹千零八十九條: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由共同清償。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第壹千零九十條離婚時,壹方生活困難的,有經濟能力的另壹方應當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商定;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