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全市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由50萬元提高到60萬元。獲得“合適人才代碼”的人才,繼續執行已公布的以調整後標準為基礎的人才貸款浮動倍數政策。
提高租金提取金額。繳存人家庭(繳存人及配偶)在繳存地無住房且租房的,每個自然年度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上限由市區(含夷陵區)1.20萬元提高到1.44萬元,縣市區由6000元提高到7200元。提取頻率由每個自然年1次調整為每月1次,提取總量不超過年度提取限額。獲得“合適人才代碼”的人才,繼續執行已公布的按調整後的標準提取人才租金浮動倍數的政策。以上政策自2022年8月1日起正式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