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 抵押 的房產: 1、存在權屬爭議的。 2、根據城市規劃,市區政府決定收回 土地使用權 的。 3、存在權利限制的房產,例如用於教育、醫療、市政等公***福利事業的房產、私人建房等。 4、列入文物保護的建築物和有重要紀念意義的其他建築物。
《 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七條,以建築物抵押的,該建築物占用範圍內的建設用地使用權壹並抵押。以建設用地使用權抵押的,該土地上的建築物壹並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