豁免項目如下:
1.托兒所和幼兒園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務免征增值稅。
2.從事學歷教育的學校提供的教育服務免征增值稅。
3.學生通過勤工儉學提供的服務免征增值稅。
4.直接用於科學研究、科學實驗和教學的進口儀器設備免征增值稅。
5.國家助學貸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稅。
6、納稅人提供的技術轉讓、技術開發及相關技術咨詢、技術服務免征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