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濟對象
主要面向孤殘學生、烈屬子女、優撫家庭子女等經濟特別困難學生。
救濟標準
根據情況,他們當年的學費將全部或部分減免。補償、賠償、補助金額每學年最高不超過6000元。
教育援助
國家為接受義務教育的家庭成員和特困供養人員提供最低生活保障的教育資助。對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員、接受高中階段教育(含中等職業教育)和普通高等教育的特困供養人員、無法接受義務教育的殘疾兒童,根據實際情況給予適當的教育救助。
強制兵役補償
國家對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的高校畢業生,按照其實際繳納的學費或者申請的國家助學貸款給予壹次性補償或者賠償。每學年最高補償或賠償金額不得超過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