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費補償是鼓勵畢業生到西部工作的國家政策。
國家助學貸款是黨中央、國務院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完善我國普通高校資助政策體系,加大對普通高校家庭貧困學生資助力度的壹項重要舉措。國家助學貸款是由政府主導,財政補貼,財政和高校承擔壹定風險進行補償,由銀行、教育行政部門和高校共同經營的銀行貸款。
2009年4月,財政部、教育部頒布《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補償暫行辦法》,決定從2009年起,對自願到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縣以下基層單位工作的中央所屬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給予相應的學費和助學貸款補償。每名高校畢業生每學年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最高不超過6000元。補償所需資金由中央財政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