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抵押物:借款人或第三方擁有的房屋已取得《房產證》。
2.抵押貸款流程:
(1)持房產證到產權房所在區縣房產局詢問產權房是否滯產,可以辦理房產抵押登記;
(2)如果得到可以辦理的明確答復,請持《房產證》及相關個人資料向建行個人綜合消費貸款機構申請抵押貸款;
(3)建行委托房地產評估機構對申請人自有房產進行評估,並提交房地產評估報告,收取評估價值3‰的手續費;
(4)建行協助申請人辦理不動產保險手續及相應的貸款審批手續,最高貸款額度不超過評估值的70%,並同意經審批後出具貸款合同和抵押合同;
(5)借款人持房產證和借款合同到房產所在地的區縣房產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代辦費用由借款人承擔;
(6)抵押登記完成後,建行可將貸款發放至借款人個人儲蓄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