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國銀行卡行業自律公約》第十四條,會員單位應當努力提高信用卡服務質量,為持卡人提供人性化的用卡服務,倡導發卡機構建立信用卡還款“容差服務、容時服務”,或者在免息還款期內對信用卡透支已還款部分給予利息減免:
(1)會員單位為持卡人提供“容時服務”,應在壹定期限內為持卡人提供還款寬限期服務,還款寬限期自到期還款日起至少3天;持卡人在還款寬限期內還款時,視為持卡人按時還款。
(二)會員單位為持卡人提供“容缺服務”。持卡人當期未足額還款,且到期還款日後賬戶中未還款部分小於或等於壹定金額(至少折合人民幣65,438+00元)的,視為持卡人已足額還款。